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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这是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的收官之作。未来公司将适时通过增发等方式引入其他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符合法定条件后,将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择机上市。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挂牌成立,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独特功能和专业优势,化解金融风险,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10月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初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主要开展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等业务,承担盘活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国企改革、化解金融风险等重要政策性任务。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支持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改革,累计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总额17,000亿元,通过积极探索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置,圆满地完成了财政部下达的政策性资产经营处置任务目标,为支持国有金融机构改革、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提升价值发现、价值提升和价值实现能力,帮助困难企业剥离不良资产,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打造了一系列经典的并购重组案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拯救了首家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PT渝钛白”;成功保荐“晋西车轴”实现IPO;通过债务重组使经营困难的“西北轴承”重焕生机;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帮助首家公募债市场违约企业“ST超日”恢复上市;通过企业重组的方式帮助“东盛系”企业集团解决债务危机。

  自2007年开始,根据国务院要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转型,确立了“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产价值、服务经济发展”的新使命,形成了以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多元平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为主体的综合经营业务体系,并在重组问题机构的过程中,通过战略投资和并购重组等方式,控股了多家金融类子公司,形成了拥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各类金融服务功能的“全牌照”金融控股经营格局。2015年8月份,国务院批复通过转型改制方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向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迈出了坚实步伐。

  2016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1.5亿元人民币,其中,财政部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净资产出资,持股比例为97%,股份性质为国家股;社保基金会以货币出资,持股比例为2%,股份性质为国家股;中国人寿以货币出资,持股比例为1%,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机构、业务、人员和相关政策,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30家办事处统一转变为30家相应的分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0月18日成立之时算起。

  股改完成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始终坚持不良资产经营处置主业,以不良资产经营和第三方资产管理为核心构建“大资管”,以并购重组为核心构建“大投行”,不断加强全牌照综合金融服务的“大协同”,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全国性综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设有31家分公司和1家业务部,旗下拥有长城华西银行、长城国瑞证券、长生人寿保险、长城新盛信托、长城金融租赁、长城投资基金、长城环亚国际等11家子公司,已发展成为“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截至2016年11月末,集团管理的资产合计6,447亿元,净资产569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3亿元,与1999年成立时国家投入的100亿元资本金相比,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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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6-12-12)